BNO擴權|容許97後港人利用父母BNO身份申請移居 11月30日生效

英國政府再次推出入境條例修訂,擴大BNO的移英權至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18歲以上的港人,可以利用父母BNO身份申請獨立移英,政策在11月30日生效。

【BNO Visa】97後港人可獨立申請移民英國   免父母同行赴英   需符合一個條件

英國外交大臣Jesse Norman在昨日(18日)在國會宣布落實該項政策修訂。在1997年7月1日後出生的香港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持有BNO,便可申請BNO簽證前往英國定居、工作和讀書,無須再以受養人方式申請。。

英國邊境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2月時已發聲明稱,將再放寬BNO簽證計劃。根據現行BNO簽證,回歸後出生港人只能在持有BNO的父或母其中一方同行,才可移居英國生活﹑工作及就學。資格擴大後,內政部估計約有1.2萬名年輕港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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