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醒家長:適齡學童如未獲自行分配學位 需於指定日子選校參與統一派位程序

教育局今日(16日)提醒家長,如子女已參加2023年度小一入學統籌辦法而未獲自行分配學位,可透過統一派位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有關家長須於1月30日至2月5日期間選校。

小一入學申請電子化

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今年起分階段將小一入學申請電子化。如家長已登記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電子平台於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五日遞交統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教育局鼓勵家長及早登記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tc/reg.html),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小一學位分配服務。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primary-1-admission/POA_ePlatform/index.html)載有短片及家長指南,介紹啓動「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帳戶、登入帳戶及經電子平台辦理小一入學統一派位階段選校手續的詳情。

到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

教育局將於1月18日向各家長寄出選校通知書。為照顧不同家長的需要,家長仍可以紙本形式遞交「選擇學校表格」。他們可按通知書上的指定時段(即2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或2月5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前往指定統一派位中心辦理。

已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的家長可自行決定以電子平台或到統一派位中心遞交統一派位申請,但請勿遞交重複申請。倘若家長於1月30日仍未接獲通知書,須盡快致電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熱線電話:2832 7700)查詢。

選校手續只須申請兒童的其中一位家長辦理,家長應盡量避免帶同子女前往統一派位中心。如家長未能於指定時段辦理選校手續,可於2月5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到指定統一派位中心辦理。統一派位通知書會夾附「選擇學校表格」供家長預先填寫。

未能於指定期間遞交申請

如個別家長因身在外地而未能使用「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前往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可授權親友帶同已填妥的「選擇學校表格」及家長簽署的「代辦選校手續」授權書以代辦有關手續。倘若上述家長未能親身或授權親友辦理統一派位手續,可以郵遞方式於2月5日或之前交回填妥表格。

若家長於2月5日後才為子女提出申請參加2023年度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他們須前往學位分配組辦理有關手續,學位分配組會於6月為申請兒童另行安排小一學位。  

此外,如家長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須強制隔離而未能於指定日期辦理選校手續,可聯絡學位分配組以作適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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