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安排 2023年1月可開始申請

參加二○二二/二○二三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將於明日(12月6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的家長。學生如非就讀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其家長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在2023年1月3日至17日向有關中學遞交申請。
 
教育局發言人說:「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中一入學申請電子化

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由2023年起將中一入學申請電子化。如家長已登記成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申請結果。教育局鼓勵家長及早登記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reg),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服務處理整個中一學位申請程序。教育局網頁載有短片及家長指南,介紹有關建立「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帳戶、登入帳戶及經電子平台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詳情。

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家長收到的兩份紙本或電子《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會顯示「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
 
發言人提醒家長細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須知》,無論有關申請是以紙本或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此外,如家長已向中學遞交紙本申請表,請勿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重複遞交申請,反之亦然。
 
 
發言人補充:「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其學位將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2023年7月11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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