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海恩登報與老爺脫離關係 正確寫法並無「爺媳關係」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在今日(5日)在報章刊登啟示,表示和家翁袁弓夷脫離關係,並指明原因是基於家翁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不過,一眾網民指出,沒有離婚應該不能如此脫離關係,而BenSir也出帖文以中文角度解釋,媳婦和老爺應為「翁媳關係」,而非「爺媳關係」。

容海恩今日在《東方日報》刊登啟示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和丈夫袁彌昌育有2名女兒,今日被發現在報章刊登啟示指與家翁袁弓夷脫離關係。容海恩回應傳媒指,家翁知情並理解。

大批網民立即表示驚訝,「老爺係老公個老竇,老公冇脫離父子關係,咁老婆都可以同老爺脫離關係?」、「老爺叫爺媳,奶奶係咪叫奶媳(奶昔)?」

前中大講師歐陽偉豪(Ben Sir)亦出帖表示,「在中文之大義,只有翁媳,沒有爺媳,更沒有爺媳關係。所以,脫離爺媳關係就是脫離一個不存在的關係,行文具離奇詭異文學色彩。」

亦有律師告知電台節目主持人,指容海恩登報脫離關係的做法並沒有法律效力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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